佛山市禅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禅城區發展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 (2014-2016年)的通知(zh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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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莊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單位,市駐禅單位:

《禅城區發展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業經區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教育局反映(聯系電話(huà):82341116)。

佛山市禅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9月6日

禅城區發展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

(2014-2016年)

爲推動區域學前教育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廣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結合國家、省、市發展學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動計劃的文件精神,在深入總結《禅城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以下簡稱“第一期行動計劃”)的基礎上,特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發展現(xiàn)狀

近年來,我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jiàn)》和省、市關于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文件精神,結合禅城區實際,努力推進第一期行動計劃,學前教育取得了長足進步。學前教育資源快速擴大,财政投入顯著增加,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加強,保教能力大大提升。截至2013年底,全區幼兒園125所,在園幼兒36000人,入學率保持99%以上,毛入學率保持110%以上。在全市率先建立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fèi)制度、優質規範化幼兒園獎補制度,以财政投入爲杠杆,有效激活了幼兒園的自主發展動力;實施戶籍人口子女定額補貼、低收入人群子女、特殊兒童學前教育資助,保障了特殊人群公平享受學前教育服務的權利。加速加力,完成了一輪全區幼兒園教職工全員(yuán)培訓,持證上崗率和專業教師學曆合格率大幅提高,師資隊伍素質顯著提高。通過教育體制改革,使學前教育發展共同體工作落到實處,将優質園與其他幼兒園捆綁發展,全面提高了區域幼兒園的保教質量。

雖然我區學前教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dàn)随着改革進入深水區,學前教育發展的困難和問題也日益突顯,主要表現(xiàn)爲:學前教育資源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農村(cūn)集體辦園建設機制不健全,公益普惠性幼兒園總量偏低;教師工資和福利待遇偏低,隊伍吸引力不強,教師隊伍建設須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動态監管體系不健全,規範運作和科學保教水平亟待提高。

二、發展目标

(一)總體目标。

以增加優質學位爲中心,進一步擴大公益普惠、優質優價的學前教育資源,滿足常住人口适齡兒童就近、方便入園需求。調整投入結構,對幼兒園實行分類扶持和管理,形成有利于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良好市場機制。強化學前教育監管,全面提高保教質量,建成敢于領先、改革創新、與中心城區相(xiàng)适應、人民群衆更爲滿意的現(xiàn)代化城市學前教育。

(二)具體目标。

1.建設規範、特色的優質幼兒園群體。到2016年,全區95%以上幼兒園達到廣東省規範化幼兒園建設标準。充分發揮優質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學前教育集團的資源優勢,學前教育質量顯著提升、幼兒園特色更爲鮮明,區域學前教育的吸引力和輻射力進一步增強。

2.建設幼兒爲本、師德爲先、能力爲重、終身學習的保教隊伍。以教育部《幼兒園園長專業标準(試行)》、《幼兒教師專業标準(試行)》爲指導,衛生保健工作人員(yuán)崗前培訓率達100%。到2016年,完成第二輪教職員(yuán)工全員(yuán)培訓,90%以上園長兩證(園長上崗證、教師資格證)齊全,80%以上的幼兒園教師具備教師資格,75%以上幼兒園教師具備大專以上學曆,湧現(xiàn)出一批幼兒園名教師、名園長,形成完善的教師發展梯隊。

3.培養身心健康、文明樂群、敢于探究、樂于想象的城市幼兒。全面開展幼兒園質量評價工作,建立質量導向。确保幼兒養成體育鍛煉的興趣和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智力發展、舉止文雅、活潑開朗,具有較強動手能力,具有初步的感受美、表現(xiàn)美的情趣和能力,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4.創建廣東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實驗區。積極推進《指南》實驗和研究,提高幼兒園科學保教水平。2016年前,成爲廣東省貫徹落實《指南》實驗區,打造20個學前教育發展共同體,并建成20所省貫徹落實《指南》實驗園。

三、重點任務

(一)擴大資源。結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區域常住人口變化和新建住宅小區的實際情況,未雨(yǔ)綢缪,制訂區域學前教育布局規劃。重點解決好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公益普惠性資源不足、農村(cūn)外包集體辦幼兒園保教質量偏低的問題。

(二)調整結構。逐年擴大公益普惠性學前教育覆蓋面,确保達到廣東省教育現(xiàn)代化先進區和佛山市人民滿意政府的相(xiàng)關标準。調整投入結構,在繼續擴大資源的基礎上加大對園舍安全的保障力度。

(三)健全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和辦園機制。完善政府、社會舉辦者、家庭合理分擔的學前教育投入機制,努力做到保工資、保安全、保運轉、保發展。依法保障幼兒園教職工合法權益,确保幼兒教師收入不低于我市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四)提升質量。健全幼兒園動态監管機制,促幼兒園規範、特色發展。切實提高幼兒園教職員(yuán)工的專業素質和實踐能力,使各級各類幼兒園錯位發展、優質優價、物有所值。

四、具體措施

(一)制訂學前教育布局規劃,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資源。

2015年底前,對全區城市住宅小區、農村(cūn)人口分布和幼兒園布局開展全面普查,準确掌握人口密集、城鎮化程度高的片區和各行政村(cūn)幼兒園配建需求和建設情況,制定區域學前教育布局規劃。按照分類歸責、集中整治原則,建設、移交、回收以及補建一批幼兒園。〔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城鄉規劃)、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城鄉建設、國土資源)〕

(二)加強公辦幼兒園建設,充分發揮其公共教育服務的保障功能。

1.理順政府辦幼兒園的辦園機制。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jiàn)》(中發〔2011〕5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jiàn)的通知(zhī)》(佛府辦〔2013〕61号),從界定示範性幼兒園入手,對公辦幼兒園進行分類改革,探索創新公辦幼兒園編制管理辦法。鼓勵優秀的園長和教師進入公辦教師隊伍,激活師資隊伍活力。将公辦幼兒園建設成爲課程改革、師資培訓、家園合作實驗基地,深化學前教育發展共同體工作,充分發揮領銜公辦幼兒園的示範、引領作用。(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财政局)

2.支持村(cūn)集體舉辦公益普惠性幼兒園。強化常住人口規模達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cūn)必須獨立舉辦一所規範化幼兒園,爲常住人口提供公益普惠服務的需求。鼓勵村(cūn)集體舉辦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從2015年起,對未外包或者租期期滿收回村(cūn)自辦的公辦性質幼兒園,按生均300元/年實施生均公用經費(fèi)制度。規模小的村(cūn)可采取聯合辦園或作爲鎮(街道)中心園分園等形式舉辦幼兒園。鼓勵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并通過委托管理、集團化、股份制等多種辦學模式,提升農村(cūn)幼兒園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财政局〕

(三)積極扶持公益普惠性幼兒園發展。

1.完善公益普惠性幼兒園認定管理辦法。根據佛山市人民滿意政府公益普惠性幼兒園的建設目标,盡快出台我區公益普惠性幼兒園認定管理辦法,對扶持對象、認定程序、日常監管、獎補政策和退出機制等做出具體規定。積極采取教師工資補貼、場地改造和設備維修專項資金補助、共同體幫扶、教師培訓等舉措,快速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辦園水平和質量。(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财政局)

2.落實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佛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要求,落實《佛山市城鎮新建住宅區配建教育設施管理暫行辦法》,把幼兒園建設規劃納入基礎教育設施專項規劃當中。實行教育專項與總規、控規同步編制,注重合理布局公益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以保證适齡兒童就近入園。規劃管理部門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階段應當征求教育部門意見(jiàn),在出具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時,應嚴格按照市政府批準實施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相(xiàng)關内容進行落實。國土管理部門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應明确配套教育設施的産權歸屬、交付使用條件等事項。小區配套幼兒園原則上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對于分期開發的項目,配建幼兒園須與開發項目首期同步驗收。〔牽頭單位: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城鄉規劃),責任單位: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區公資辦、區教育局〕

小區配套幼兒園正式移交後,由區教育局結合片區學前教育資源結構狀況拟定辦園體制,以提供小區居民公益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爲前提,積極探索委托公辦園管理、公有民辦、民辦公助、股份制等辦園體制,報區政府後組織實施。(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公資辦、區财政局)

3.規範集體資産管理,保障幼兒園用地的公益屬性。符合規定對辦園場地進行招标出租的集體資産,應規範招标流程,避免惡性競投,确保幼兒園用地的公益屬性。區、鎮(街道)探索出台規範公益性事業的資産招标細則,結合投标方辦園實力、辦園方案、投标價格确定中标者。參與競投幼兒園用地的投标方應具備舉辦幼兒園的資曆和能力,且過去(qù)三年所舉辦幼兒園年審均爲合格以上等次;投标方應拟定詳盡的辦園方案及投資收入回報分析參與競投,年租金支出不得超過保教費(fèi)收入的20%。自發文之日起,違反招标程序,擅自招标出租的集體資産幼兒園,相(xiàng)關部門将不受理其辦學許可證變更、新領申請。〔牽頭單位:各鎮(街道),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委農辦〕

(四)完善機制,提升學前教育投入保障水平。

1.優化投入結構,提高投入效益。進一步落實《關于印發禅城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促均衡優質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zhī)》(佛禅府辦〔2013〕40号),在落實戶籍人口定額補貼、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fèi)、以教師工資補貼形式對優質規範化幼兒園實施獎補、新建小區公辦性質幼兒園辦園補助、學前教育資助以及學前教育培訓專項資金等六大措施的基礎上,調整财政性學前教育經費(fèi)投入結構,對公辦性質幼兒園實施生均公用經費(fèi)補助,設立公益普惠性幼兒園維修改造專項經費(fèi),加強對公益普惠性幼兒園日常運轉、幼兒教師素質與待遇提升、基礎設施建設經費(fèi)的保障力度。

積極推行競争性資金分配方式,發揮财政資金杠杆效應,分配公益普惠性幼兒園維修改造專項經費(fèi),确保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引導非政府辦幼兒園先投入後申請補助,提高财政資金使用效益。(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财政局)

2.優化成本管理機制。價格主管部門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完善幼兒園幼兒教育培養成本監審機制;實行幼兒教育培養成本定點監審與抽樣監審相(xiàng)結合,分級分類理清各等級幼兒園辦園平均成本,提高幼兒園收費(fèi)定價、調價工作的科學性。(牽頭單位:區發展規劃與統計局(發改和統計),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民政局)

3.加強公辦幼兒園财務管理,落實《中小學校财務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對公辦幼兒園财務實行集中核算制度,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财務管理辦法。(牽頭單位:區教育局)

(五)建章立制,努力提高幼兒園教師隊伍素質。

1.補足配齊幼兒園教職工。加強對各類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情況的動态監管,2015年起,把有資質的教職工配備情況作爲幼兒園申領、變更年審辦學許可證的必達條件。(牽頭單位:區教育局)

2.依法保障幼兒教師合法權益。由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建立幼兒園教職工人事勞動檔案,制定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标準指導意見(jiàn)。繼續通過生均撥款、專項補助等方式,提高符合崗位條件的優質規範化幼兒園非财政供給教師工資待遇。改革公辦幼兒園績效工資制度,逐步實現(xiàn)公辦幼兒園非在編教師與在編教師同工同酬。全面實行銀行代發幼兒園教職工工資制度,指導和監督民辦幼兒園依法保障教師工資待遇,足額足項爲教師繳納“五險一金”,将民辦幼兒園教師待遇落實情況列入年審内容。(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3.加大師資培養培訓力度。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三級教科研培訓體系,制定培養培訓總目标和階段目标,抓好幼兒園教職工持證上崗培訓和學曆提升工作。發揮區學前教育專業委員(yuán)會、區民辦教育協會學前分會等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充分調動學前教育發展共同體、幼兒園的積極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開展教科研活動。将學前教育名師、名園長納入區“三名工程”,以骨幹示範帶動全員(yuán)的提升和發展。(牽頭單位:區教育局)

4.加強幼兒園教師師德建設。把教職工師德表現(xiàn)作爲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審、幼兒園質量評價、評優評先、申請财政獎補的首要内容,嚴格實行師德問題“一票(piào)否決”。對體罰和變相(xiàng)體罰幼兒等現(xiàn)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牽頭單位:區教育局)

(六)健全幼兒園監管體系,确保安全規範。

建立健全區學前教育聯席會議(yì)制度,按職能履行職責,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監督制度。

1.消除無證辦園。對無證辦園實行屬地管理,區有關部門、鎮(街道)要組織綜治、公安、衛生、工商、教育、物價等相(xiàng)關職能部門繼續做好無證幼兒園清理整治工作,設立無證辦園舉報電話(huà),一經發現(xiàn)立即取締,基本消除無證幼兒園。〔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相(xiàng)關職能部門、各鎮(街道)〕

2.實施動态監管。嚴格執行幼兒園年檢制度,依法将幼兒園辦園資質、教師資格、辦園行爲、财務管理、收費(fèi)行爲等日常管理事項納入年審内容。自2016年起,對未聘請足量持教師資格證教職工、未達到安全驗收的幼兒園實行一票(piào)否決,并建立幼兒園信息公示制度,及時将幼兒園基本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牽頭單位:區教育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3.确保衛生安全。衛計部門要切實把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作爲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内容,加強監督和指導,落實幼兒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等工作。公安、質監、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督指導,會同教育部門,加強幼兒園園長和安全管理人員(yuán)的安全培訓。幼兒園要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糾制度和家長委員(yuán)會制度。對治安防範、衛生、食品安全、消防、園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及時發現(xiàn)并消除,對事關幼兒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應充分征求家長委員(yuán)會的意見(jiàn)。每所幼兒園至少配備2名以上有專業資質的保安人員(yuán)。(牽頭單位: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七)加強幼兒園保教指導,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

1.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教科研制度。完善三級教科研培訓體系,形成行之成效的教科研工作機制。每學年制定年度教科研工作計劃,定期到幼兒園進行業務指導。并充分創設條件推動《指南》實驗園開展教科研、分享交流活動,鼓勵和支持幼兒園開展園本教科研和園本培訓,及時解決保教人員(yuán)工作實踐中發現(xiàn)的問題和困難,有效提升保教工作水平。(牽頭單位:區教育局)

2.構建學前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建立科學導向,着重加強對師資配備、教育過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評估和指導。以幼兒園主動申請和分級抽查相(xiàng)結合,聘請第三方機構每三年對幼兒園進行一次辦園質量全面測評。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行爲,積極推動幼小銜接工作。(牽頭單位:區教育局)

五、工程項目

我區将根據國家、省、市部署,實施擴大公益性學前教育資源項目、幼兒園教師達标工程項目等五項學前教育工程項目計劃,由區财政安排專項經費(fèi)組織實施。(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财政局)

(一)擴大公益性學前教育資源項目。

爲維持對政府定價公辦幼兒園的正常運作,對公辦幼兒園實施生均公用經費(fèi)補助,補助标準爲省一級1000元/生/年,市一級800元/生/年,區一級及以下500元/生/年。自2015年起,按照300元/生/年對經過認證的公辦性質幼兒園實施生均公用經費(fèi)補助。對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舉辦成公辦性質幼兒園的,給予一次性建園補助:6—9個教學班的幼兒園每個教學班8萬元;10個教學班(及以上)規模的幼兒園每個教學班10萬元。

(二)幼兒園教師達标工程。

爲擴大公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面,提高幼師的社會地位和待遇,穩定幼師隊伍和吸引優秀人才,确保幼兒園可持續發展,根據《關于印發禅城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促均衡優質實施方案的通知(zhī)》,以教職工工資補貼形式獎補優質規範化幼兒園。幼兒園、教職工均須達到考核條件,确保辦園優質、持證上崗。繼續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fèi),标準爲200元/師/年,用于教職工全員(yuán)培訓、教科研活動、幼兒園質量評價等等。

(三)公益普惠性幼兒園辦學條件改善項目。

從2015年起,設立校舍改造設備添置專項,對公益普惠性幼兒園實行競争性分配。經費(fèi)規模根據公益普惠性幼兒園人數(2015年占全區幼兒總數60%,2016年占比80%)計算,确保達到佛山市公益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fèi)标準(2015年生均400元,2016年生均700元,2017年生均1000元)。

(四)學前教育資助項目。

繼續完善和落實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提高資助水平。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zhī)》(粵财教〔2014〕237号)、《印發佛山市禅城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兒助學實施辦法的通知(zhī)》(佛禅府〔2008〕79号)精神,給予在我區公益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省内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資助,标準爲每人每年3000元助學金(含保教費(fèi)、夥食費(fèi)),确保其公平接受學前教育權利;對禅城區戶籍幼兒實施學前教育定額補貼,切實減輕家庭學前教育負擔。

(五)幼兒園保教質量提升工程。

以創建廣東省《指南》實驗區爲契機,開展貫徹落實《指南》的教科研和教師培訓工作,指導創建一批科學保教幼兒園。指導、支持各學前教育發展共同體開展教科研活動,實現(xiàn)管理互動、師資互研、資源共享,每年對通過考核的公辦及公辦性質領銜園實施生均200元/年的辦學補助,鼓勵其帶動共同體内幼兒園整體提高保教質量。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區學前教育聯席會議(yì)制度,由主管教育的副區長擔任組長,教育、機構編制、發展規劃、财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衛生、人力資源、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督、質監、工商、物價、婦聯、殘聯等部門要按照國家、省和市的要求,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共同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各幼兒園要結合區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部署,制定發展規劃,實現(xiàn)跨越式發展。

(二)推進綜合改革。區教育局要按照上級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總體要求,健全學前教育管理體制,主動會同機構編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深化幼兒園人事制度改革;會同發展規劃、國土城建、公有資産管理部門,落實城市小區配套幼兒園的移交使用辦法;會同區委農辦、各鎮(街道),努力突破制約農村(cūn)集體辦幼兒園發展的體制瓶頸,提高農村(cūn)幼兒園學前教育服務水平。

(三)強化資金監管。教育、财政、發展規劃和審計部門要進一步規範學前教育各項經費(fèi)的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務制度,強化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督促幼兒園完善内部财務制度,加強對幼兒園經費(fèi)使用和收費(fèi)行爲的監管,杜絕亂收費(fèi)和亂攤派,加強學前教育經費(fèi)使用管理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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